我校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线上学习研讨活动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加大档案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近日,校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实施条例》线上学习研讨活动,我校档案管理部门领导和专兼职档案员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畅谈学习《实施条例》的心得体会。

党委(校长、法治)办公室主任卢星辰表示:《实施条例》作为档案法配套的重要行政法规,既是对档案法有关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对档案法的有力补充。《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档案事业现代化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档案强国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

党委(校长)办公室副主任井志侠认为:《实施条例》对档案工作机制、收集管理、保管制度、开发利用等方面做了明确的规定,作为档案管理人员,我们要对标对表《实施条例》,努力践行“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光荣使命,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为推动学校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干部人事档案室副主任王焕弟说:通过学习《实施条例》,更深切地认识到学习档案法的重要性,认真理解档案管理的原理和方法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依法履行档案管理职能。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秘书(学生档案兼职管理员)石志成说:《实施条例》对档案的定义、属性、权责等内容做了详尽的规定。学生档案是维护学生权益、评价学生综合素质的关键依据。作为学生工作者,处理学生档案必须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谨细致,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实施条例》强调了档案的保密性和安全性。使用学生档案应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尊重和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实施条例》提倡优化档案管理流程,提升工作效率。我们要顺应时代发展,借助数字化、网络化工具,改善学生档案的存储和利用方式,使之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和学生工作。

科研处、学报编辑部秘书(科研档案兼职管理员)刘晓丹说:《实施条例》指出档案归档、移交要由专人负责。作为科研档案管理者,应遵循科研档案的自然形成规律,与科研管理工作同步进行,对科研项目进行检查、总结、验收后,及时做好科研档案的整理、检查、立卷和归档工作,并且采取集中统一移交管理原则。

财务处综合业务科科长(财务档案兼职管理员)韩林说:《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夯实了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基础,必将成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证。我们要立足本职工作,进一步提升财务档案工作能力水平,全面落实档案管理和档案安全责任,更好地为学校事业全面发展服务。

基建管理处综合管理科科长(基建档案兼职管理员)邵秀秀说:《实施条例》作为与档案法配套的主干法规,深化依法管档治档,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作为档案管理人员,我们要以《实施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契机,进一步把贯彻实施档案法引向深入,全面提升档案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职工郑君说:《实施条例》提出应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这为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为档案管理人员,不能默守陈规、故步自封,不能有畏难和排斥情绪,要积极转变原有的工作方式,不断加强学习,着力提升自己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从而适应新时代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通过本次线上学习研讨活动,进一步深化了学校专兼职档案员对《实施条例》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一致表示,要牢固树立依法治档理念,在推进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见实效,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共同推动我校档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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